广东省地处我国大陆的南部,陆域东邻福建,北接江西、湖南,西连广西,南临南海,西南端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面积17.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85%;大陆岸线个(不包括香港、澳门地区);内陆江河,主要有珠江、韩江、漠阳江和鉴江等。
广东地势北高南低,北依五岭,南濒南海,东西向腹部倾斜。北回归线从本省大陆中部横穿而过,南亚热带和热带季风气候类型,使这里成为全国光、热、水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境内山地、平原、丘陵纵横交错,北部南岭地区的典型植被为亚热带山地常绿阔叶林,中部为亚热带常绿季雨林,南部为热带常绿季雨林,主要以针叶林、中幼林为主。
广东境内自然资源比较丰富,有维管束植物7700多种,其中野生植物有6135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有55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774种林业,其中哺乳类110种,鸟类507种,爬行类112种,两栖类45种。
“十三五”期间,全省森林覆盖率由56.92%提高到58.66%,森林蓄积量由5.02亿立方米增长到5.84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49.24%,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提高到85.0%,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国土绿化成果显著。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绿美南粤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累计完成造林绿化1912.33万亩,认定广东省森林小镇175个。启动实施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建设连南万山朝王、乳源西京古道2个国家石漠公园。森林城市建设覆盖全省,已有11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珠三角地区初步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全省累计2.18亿人次义务植树6.52亿株,城乡一体的绿化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卓有成效。我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林草局审核通过,规划自然保护地1085处,以广东南岭国家公园为主体、以252处自然保护区为基础龙珠体育、以833处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见规模。“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森林公园107个、湿地公园100个,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增至80个。
(三)林业资源管护能力全面提升。完成生态公益林落界工作,优化调整生态公益林空间布局,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由7212.42万亩精确为7150万亩,平均补偿标准由2016年每亩26元提高到2020年每亩40元。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完善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检疫体系,实施防治面积2560万亩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四)林业重点改革持续深化。出台《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规范流转林地林木2049.6万亩,流转金额30.7亿元。组织开展“先造后补”试点,推广“一种三抚育”“珍贵树种+”造林模式,丰富工程造林实现形式。在广州增城、韶关翁源、梅州平远和茂名化州开展林长制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五)绿色富民产业成效明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44个。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达300家,全省现有林业专业合作社2542家龙珠体育、家庭林场865个。积极培育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建设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区)5个。充分发挥林业产业、生态优势,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省局定点帮扶的雷州沈塘镇揖花村和挂牌督战的兴宁市顺利实现脱贫摘帽。
(六)林业保障能力逐步提升。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林业立法,完成《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十三五”期间共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19件。开展林地土壤调查和食用林产品安全监测,全省获植物新品种授权59个,认定林木良种24个,新发布省地方标准71项,全省林业系统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118项。
(七)森林生态文化建设成绩突出。积极开展自然教育,成立粤港澳自然教育联盟,全省认定自然教育基地50个;推动南岭自然博物馆、深圳红树林博物馆等一批高水平博物馆建设,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成为了自然教育、生态科普的重要场所。全省联动举办爱鸟周、森林文化周、森林城市建设、广东自然保护地探秘等系列活动,全民共建共享生态文化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