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一季度,我局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按照制定的宣传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紧紧依托林业“三大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宣传任务。
为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我局精心组织,成立了由林业局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利用3.12、4.10植树周,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要求,布置了具体工作。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取得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为宣传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局根据今年知识产权宣传主题“创造、保护、发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在3.12、4.10植树期间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悬挂宣传横幅、发放保护林业知识产权宣传资料。3月12日,4.10在新华广场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向过往行人和群众发放《种子法》和《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等有关知识产权宣传材料,约计200余份,接受群众答疑咨询30余人次,同时针对我市严峻的旱情,及时发放200余册抗旱造林技术读本。
(二)送林业知识产权进农村。利用春季造林时节深入林区、城郊、农村等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林业造林技术,引导他们学习有关知识树立创新理念,使造林大户和技术人员懂得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从而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知识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
(三)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强大声势,提高全民的保护知识产权意识。重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邀请市电视台、呼市日报、晚报参加3.12,4.10活动宣传,向他们提供宣传报道的素材,对保护林业知识产权进行广泛的、有深度的报道。
一是缺乏知识产权宣传方面的资料绿化,宣传资料东拼西凑,内容也仅限于法律法规,宣传经验不足,宣传效果不强。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 党政机关大楼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线
2011年一季度,我局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按照制定的宣传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紧紧依托林业“三大活动”龙八国际,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宣传任务。
为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我局精心组织,成立了由林业局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利用3.12、4.10植树周,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要求,布置了具体工作。并与相关龙八国际部门沟通、协作,取得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为宣传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局根据今年知识产权宣传主题“创造、保护龙八国际、发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在3.12、4.10植树期间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悬挂宣传横幅、发放保护林业知识产权宣传资料。3月12日,4.10在新华广场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向过往行人和群众发放《种子法》和《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等有关知识产权宣传材料,约计200余份,接受群众答疑咨询30余人次,同时针对我市严峻的旱情,及时发放200余册抗旱造林技术读本。
(二)送林业知识产权进农村。利用春季造林时节深入林区、城郊、农村等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林业造林技术,引导他们学习有关知识树立创新理念,使造林大户和技术人员懂得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从而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知识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
(三)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强大声势,提高全民的保护知识产权意识。重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邀请市电视台、呼市日报、晚报参加3.12,4.10活动宣传,向他们提供宣传报道的素材,对保护林业知识产权进行广泛的、有深度的报道。
一是缺乏知识产权宣传方面的资料,宣传资料东拼西凑,内容也仅限于法律法规,宣传经验不足,宣传效果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