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注 “十四五”期间造林50万亩,山东印发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方案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山东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针对山东国土绿化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明确“十四五”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根据《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山东将完成造林50万亩,森林抚育100万亩。科学绿化水平明显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能力显著增强,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实施方案》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提出“三屏、十廊、一区”森林生态建设布局。“三屏”是指在鲁中南山地丘陵区、鲁东低山丘陵区、平原粮食生产区构建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十廊”是指沿海岸线、黄河、大运河、马颊河、徒骇河、沂河、沭河、潍河、弥河、大沽河—胶莱河等宜林区域建设森林生态廊道林业。“一区”是指在城市和村庄拓展绿化空间,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开展农村“四旁”植树,进行见缝插绿,打造城乡科学绿化建设区。
围绕“在哪造”“造什么”“怎么造”“怎么管”,《实施方案》提出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创新管理和政策、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等7个方面的建设任务。
其中充分挖掘绿化潜力方面,《实施方案》对“三屏、十廊、一区”森林生态建设布局分区施策,确定绿化措施和建设目标。对鲁中南山地丘陵区,明确在济宁、临沂等市建设荒山绿化示范林,因地制宜建设经济林。对鲁东低山丘陵区,明确在烟台、威海等市建设退化防护林修复示范片区和经济林提升改造示范片区。对平原粮食生产区,明确开展农田防护林改造、补植、更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农田防护林。对生态廊道,明确在济南龙八国际、淄博、枣庄、东营、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等市建设生态廊道示范林。对城乡科学绿化建设区,明确要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推进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坚决杜绝破坏性“建设”活动。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开展农村“四旁”植树。注重栽植长寿和常绿树种,打造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生态景观效果,构建乔灌草结合、生物多样性丰富稳定的林草生态系统。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持续完善城市公园体系。
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方面,谋划提出沂蒙山区域龙八国际、尼山区域、沂山区域等一批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根据《实施方案》,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完成造林0.97万亩,退化公益林修复与森林质量提升15.10万亩;生态修复废弃矿山29座,治理修复破损山体0.34万亩。尼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完成造林4.4万亩,森林抚育4.6万亩,古树保护修复1539株,龙八国际村庄绿化60个。沂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完成造林3.77万亩,森林抚育4.58万亩,村庄绿化30个。良种选育攻关工程争创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8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0处,建设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40处,审定推广林草良种50个以上。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在黄河淤背区范围内,完成人工造林和退化林修复2万亩。打造济南—德州—聊城、滨州—淄博—东营沿黄绿色长廊。
《实施方案》明确,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采取“局省共建”模式,在项目安排、投融资、科研立项、采伐管理政策等方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支持。山东将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各级林长的责任。